姜宏伟
姜宏伟,1961年出生,山东莱芜人。毕业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8年5月—2014年5月,任山东美术馆副馆长,期间2012年5月一2013年11月,专职担任“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筹(组)委会”美术处处长,荣立二等功。历任山东新文人书画院名誉院长,山东水彩画院副院长,山东将军书画院艺术顾问,山东艺术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一级美术师。2014年进入山东画院,任副院长、艺术委员会秘书长,山东省画院联盟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2017起年任党支部书记、副院长。2021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