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画院山东书法院(简称山东书法院)是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成立的省级书法院,为山东画院的二级机构。山东书法院自2014年11月成立以来,举办过一系列有影响的书法作品展览、学术交流和文化惠民活动,为推进山东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提升山东画院的学术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山东书法院现有研究员十名,均为在中国书坛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书法篆刻家。为山东书法队伍的发展储备后备力量,发现、培养新人,拟面向全省招聘创作员十五名(书法、篆刻),以充实和扩大创作研究队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作者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同时具有培养空间及发展潜力,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的书法家、篆刻家;;
4.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员或从事研究创作成绩突出者。
二、审核
1.遵照公开招聘、公平考核、集体决策、择优聘用的原则选拔人才。
2.由院长办公会与艺术委员会根据山东书法院聘任条件和标准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从基本情况(年龄、学历、职称等)、创作成就、参展获奖记录、学术论文等方面进行审核决定。
三、权利和义务:
1.创作员为兼职聘任身份,聘期三年。
2.维护山东书法院学术和创作形象,服从书法院的管理,积极完成本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3.山东书法院每年为创作员提供相关展览、出版、宣传和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5日。
2.报名邮箱:shandongshufayuan@163.com
3.联系人:刘上林,电话:18653119531
五、报名材料:
1.电子版身份证、两张近期免冠照片、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会员证、参展获奖证书照片。
2.电子版代表性作品照片10张。
备注:报名后等候通知。我们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资格通过后将在济南举行聘任仪式。
山东画院山东书法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