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公示——山东画院画家张德娜、刘扬、孟祥军获奖

2016-08-24 13:38  

2016年7月12日至7月16日,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会议在济南召开。本次评奖共有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电影、电视、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艺术门类的549件艺术作品参加了评选。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对入选作品进行了认真严肃、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评审,共评出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151项,其中,一等奖16件、二等奖45件、三等奖88件、单项奖2件。

山东画院专职画家张德娜,签约画家刘扬、孟祥军三人作品获奖。其中,孟祥军中国画作品《青春足尖》获美术类二等奖,张德娜中国画作品《蕙兰飘香》、刘扬中国画作品《暖冬》获美术类三等奖。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大奖。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表彰,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代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希望获奖者珍视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勇于创新,创作和推出更多文艺精品力作,为加快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张德娜中国画作品《蕙兰飘香》

刘扬中国画作品《暖冬》

孟祥军中国画作品《青春足尖》